致客户关于新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告知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CNCA-EMS-01:202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OHSMS-01:2026),新版规 则将于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旧版规则同步废止。该规则是中国境内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活动的统一遵循标准,为保障贵司认证证书持续有效、规避合规风险,我机构特此郑重告知,请贵司高度关注并落实相关要求。
致客户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告知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31日发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QMS-01:2025),新版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规则同步废止。该规则是中国境内 QMS 认证活动的统一遵循标准,为保障贵司认证证书持续有效、规避合规风险,我机构特此郑重告知,请贵司高度关注并落实相关要求。
国家认监委关于在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认证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3〕86号),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督促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认监委决定组织开展认证机构自查工作。
认监委2022年第16号公告《认监委关于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促进有机产业发展,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9年第21号公告)有关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并动态调整的原则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行《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
认监委关于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要求,认监委决定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认监委关于恢复2家实验室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按照《认监委关于对2家机构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1年第18号)要求,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